专业号

1、研究拟定全省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2、制定全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审核全省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设立、撒销、合并或隶属关系的改变,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维护全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合法权益。

4、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报和下达国有林场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5、责全省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与设计方案以及全省国有林场重要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组织协调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与建设、环保、旅游、国土、宗教等相关部门关系。

6、组织编制和审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规划,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造林育林、编制提报国家造林任务计划,负责指导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指导全省森林公园风景林建设,优化森林自然景观景点。

8、责审核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林地林木资产变动,并依法对征占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林地进行初审。

9、指导全省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计划财务管理,编制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年度财务报表,承办国有林场育林基金的征管工作,提报全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地方统筹、专项基金等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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